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4 项目名称:成都七中(林荫校区)生命科学馆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94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一】自合同签订起3日内,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深化设计理念、技术等方面进行沟通交流; 【二】自合同签订起10日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方案》。若采购人《深化设计方案》审核未通过,则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在3日内提交修改完善后的《深化设计方案》。 【三】《深化设计方案》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且中标供应商接到《进场通知书》次日起40日内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所有展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将《投标(响应)函》编制于“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中并完成承诺),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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