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号-1-1-2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市****局食用农产品抽检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伊通满族###市****局食用农产品抽检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食用农产品抽检服务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伊通满族###市****局普通食品抽检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普通商品抽检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90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投标人须依法具备含食品检验检测能力的CMA(含食品)资质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和CATL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补充说明:根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结果。根据《计量法》向社会出具数据需要具有CMA资质,由于本项目属于食品类抽检,要求的资质就是CMAF,现在国家认监委对证书进行了整合,将原来的CMAF和CMA进行合并,将CMAF和CMA合并的证书叫做CMA(含食品),但是现在是在过度阶段,因此CMAF和CMA(含食品)同时存在,都符合向社会出具数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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