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GY)******** 项目编号: NXCJ-2024-CG004 项目名称: ###****局办公###县********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 养改善计划食堂原料政府采购项目(27至28标段)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县********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 养改善计划食堂原料政府采购项目二十七标段 青菜及干菜 蔬菜 1 详见招标文件 ******** ###县********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原料政府采 购项目二十八标段 牛肉 畜禽肉 1 详见招标文件 ******** 数量合计: 2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公共资****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 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 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 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 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 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 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 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直接投 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供应商在中****网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除销售食用农产品和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无需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一、二项)外;其他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 (2)二十八标段投标人需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注:(1)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原件扫描件附文件相应位置供资格评委 审查。 (2)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条件进行 网上报名,**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 造成的损失**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青菜及干菜标段、调味 品标段每家供应商只能予中一个标段。牛肉标段每家供应商最多只能予中 两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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