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热轧总厂外标钢筋开发工程之低温倍尺剪机列等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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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钢热轧总厂外标钢筋开发工程之低温倍尺剪机列等设备【项目编号:GZB240305011E】,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广钢热轧总厂外标钢筋开发工程之低温倍尺剪机列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采购广西钢铁热轧总厂外标钢筋开发工程之低温倍尺剪与夹送辊设备设计、供货与安装调试,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
交货期(工期):180日历天(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具备投入使用条件的工期,包括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技术性能达到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法人资格且无不良记录的供应商。
3.2业绩要求:窗体顶端
3.2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有2个棒材低温倍尺飞剪成套设备金额100万(含)以上生产及销售的业绩(以有效合同复印件为准,加盖单位公章)。
窗体底端
3.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投标人会计报表或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投标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函或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7日报名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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