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重大危险源评估服务谈判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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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在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为矿井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告编制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文件要求。
1.2.采购范围及要求:为矿井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具体要求见下表:
标段 |
实施地点 |
质量/服务标准 |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1 |
嘉祥县梁宝寺煤矿 |
1、矿井的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必须实事求是,能够对矿井的安全生产发挥实质性指导作用。 2、编制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报告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等与本项目有关的现行各种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等与本项目有关的现行各种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响应供应商负责报告的编制,报告通过矿井各专业技术人员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
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 |
90000.00元(含税6%)。 |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其他。
结算方式:出具的报告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合格后,正式报告交付采购人,挂账后6个月内支付总费用的90%,剩余10%价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安全评价资质。
2.3.具备相应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和省中级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6.业绩要求:需提供自2021年至今不少于2个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项目的项目业绩,并附合同扫描件。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8月19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1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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