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口腔医院关于高分辨液质联用仪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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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南京市口腔医院高分辨液质联用仪
预算金额:4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详见采购需求(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限价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 |
1 |
高分辨液质联用仪 |
1台 |
410 |
接受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接到甲方通知后60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原件)。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投标人提供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医疗设备类项目:投标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销售公司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二类医疗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9-10 09: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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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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