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临沂公司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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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保临沂公司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国环保临沂公司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公开招标
二、标段(包)编号:202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登录后查看)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设规模为2×750t/d 机械顺推炉排式垃圾焚烧炉、配备1台30MW汽轮发电机组和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设施。年入场垃圾65万吨(含工业垃圾),预计每年共产生原灰约1.25万吨。
七、招标服务内容: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大山路西段387号。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螯合剂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1)螯合剂制造商参加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提供代理商有效的营业执照、螯合剂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如投标人提供螯合剂供货合同,则合同中投标人的服务内容应包含飞灰稳定化或螯合或固化等飞灰处理服务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一个螯合剂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按照无效处理;螯合剂制造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按照无效处理。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到2024年08月23日23时59分59秒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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