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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叉抱车充电车棚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阜阳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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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阜阳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叉抱车充电车棚建设项目(二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阜阳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阜阳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叉抱车充电车棚建设项目(二次)

2.2招标内容:建设一处叉抱车充电车棚,建筑面积约40㎡,含建筑、结构、电器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安徽省阜阳市

2.4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本项目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营业执照有效,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相关证书及自开标之日起上推半年内的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5投标人应出具守法诚信承诺书,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同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评标现场查询):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数据库并处于禁止期限内;

(5)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开始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程建设和信息化采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等);

(6)截止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7)潜在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处罚(处于禁止投标期内)并公告的。

上述(1)、(2)、(3)、(5)、(6)在评标当日查询相关网站进行审核,第(4)项由招标人评标现场确认,第(7)项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特别说明:如评标现场查询网站相关内容时,因网站维护或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查询,则视同投标人均满足要求,评标正常进行,评标结束后上网公示评标结果前由招标代理予以复查,如有投标人不合格,取消其评标名次,其它排序在其后的投标人名次依次递增。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6日至 2024年8月22日17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资料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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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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