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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用物资SPD智慧物流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镇江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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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用物资SPD智慧物流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中标人向医院的耗材供应商(依据集采耗材以及实际配送耗材的金额)收取服务费,不得高于2.85%。 年度耗材配送量:约5500万元/年,具体以院内每年实际结算为准。 耗材配送品种:包括高值耗材、低值耗材、检验试剂、危化品等。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为3年;若期间中标人有违法或违反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上传中小企业申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专业的物流服务提供商,不接受在我院有医用耗材、检验试剂、药品、危化品、设备、后勤物资经营企业(包括不得具备院方业务往来授权资格)参与投标,且中标后中标人与医院也不得有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危化品、药品、设备、后勤物资销售业务往来,(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之时起至8月22日 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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