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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6年采油工艺研究院新能源项目勘察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哈密地区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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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6年采油工艺研究院新能源项目勘察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 吐哈油田采油工艺研究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石油吐哈油田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新疆 吐哈油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2.1立项背景:设计所设计资质及技术力量不足,不能够满足项目设计及进度要求,为克服设计人员和技术力量不足问题,需要与有经验的设计相关单位合作,及时完成吐哈油田新能源项目勘察设计及技术咨询

2.2.2服务内容:吐哈油田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光热、独立(共享)储能等)的申报方案(预可研)、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包含设计各阶段专项报告编制及评审(如新能源场站、汇集站、送出线路、储能等),及所必须的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相关专篇或专题、评价报告(如安全设施设计、消防专篇等)等报告编制;项目运行过程中调研、答疑、现场服务等现场工作,相关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等内容。提供最终报告、图纸等设计文件,以及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等。

2.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9月30日。

2.4招标范围:

1. 2024-2026年采油工艺研究院吐哈油田新能源项目的申报方案(预可研)、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公司批复需要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

2. 吐哈油田新能源项目技术咨询。

(包含但不限于:吐哈油田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光热、独立(共享)储能等)的申报方案(预可研)、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包含设计各阶段专项报告编制及评审(如新能源场站、汇集站、送出线路、储能等),及所必须的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相关专篇或专题、评价报告(如安全设施设计、消防专篇等)等报告编制;项目运行过程中调研、答疑、现场服务等现场工作,相关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等内容。提供最终报告、图纸等设计文件,以及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等。)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一(哈密区域单个项目100万以上):预估金额700万元,取一名中标人。

标段二(哈密以外区域单个项目100万以上):预估金额1500万元,取一名中标人。

标段三(单个项目100万以下):预估金额800万元,取三名中标人,

标段一和标段二同一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标段三同一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标段三推荐综合得分前4名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有效投标人≦中标候选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人采取中标候选人数量-1方式;工作量及金额按标段工作量和金额分配占比50%、30%、20%划分,其中第一中标人占比50%,第二中标人占比30%。第三中标人占比20%。中标人不足三名时,最后一位的份额平均分配给前面的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需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2.2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同时具备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风力发电)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3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3.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1个单个项目装机规模不少于10万KW新能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编制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作业内容)及结算材料或发票扫描件。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③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记录(以法院通知书发布日期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④ 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在吐哈油田被暂停准入(过期除外)、列入黑名单且尚未恢复的。

⑤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2021年至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后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成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组,人员要求如下:

①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曾经在单个项目不小于10万kW的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光热、独立(共享)储能等)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②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③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④项目组所有人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组成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可替换。(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7.设备要求:具备现场勘察及测量的相关设备(出具承诺函)。

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4日11:00:00至2024年08月 19日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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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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