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石林复烤厂2024-2026年成品委托保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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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受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石林复烤厂委托,就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石林复烤厂2024-2026年成品委托保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石林复烤厂2024-2026年成品委托保管。
2.2招标内容:(一)2024-2026年,石林复烤厂预计加工烟叶90.2万担/每年,按照石林复烤厂整体技术改造项目推进情况,厂内无成品暂存库房,成品委托保管按1平方米堆放10担成品片烟,30668吨成品约需61336平方米,考虑到成品流转情况,为充分利用成品仓库,拟进行35000-50000平方米成品委托保管。
(二)预计2024-2026年石林复烤厂共计加工烟叶90.2万担/每年,预计产生成品片烟30668吨成品及14432吨副产品需要进行装卸(一卸一装),按装卸45100吨计算,装卸结算量以实际装卸量为准。(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3服务期限:2024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订,根据生产情况合同金额一年一确定,服务一年一评价,评价不合格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4实施地点:仓库距离从石林复烤厂到委托保管的成品库≤110公里的昆明市辖区范围内。
2.5质量要求: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2.6项目金额:约1560.00万元/每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2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以下条件提供书面承诺即可):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3信用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②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纳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④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招标人核查结果为准)。⑤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⑥投标人未在招标人的不合格供应商目录执行期内(以招标人下发的供应商评价结果为准)。
上述涉及网站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3.4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书面承诺)。
3.5其他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则不需提供)。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0日,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若网上下载文件,则在规定的日期内24小时均可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份(每份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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