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产品会计、财务共享中心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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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拟采购产品会计、财务共享中心外包服务。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人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有效期2年。
招标范围包括:产品会计、财务共享中心外包服务所需人员服务,具体如下表:
服务内容 |
人员资质 |
单位 |
预估工作量(人月,人天) |
财富及资产证券化信托产品会计外包服务 |
高级岗 |
人月 |
24 |
中级岗 |
人月 |
72 |
|
初级岗 |
人月 |
120 |
|
财务共享中心外包服务 |
高级岗 |
人月 |
24 |
中级岗 |
人月 |
48 |
|
初级岗 |
人月 |
120 |
|
临时人员-高级岗 |
人天 |
20 |
|
临时人员-中级岗 |
人天 |
30 |
|
临时人员-初级岗 |
人天 |
10 |
“兼投不兼中”规则: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标段一:产品会计、财务共享中心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二:基金运营财务及辅助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1.按照标段一和二的顺序进行开评标;
2.同一投标人仅能中标一个标段;
3.投标人达到中标限制条件的,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3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 投标人2021年7月1日以来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财务外包服务案例。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2.6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②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③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领取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8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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