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出入口执行装置统一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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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出入口执行装置统一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出入口执行装置统一集中采购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预估金额为7.4632万元/年,14.9264万元/两年。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出入口执行装置统一集中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0747-2
2.3 预估金额:7.4632万元/年,14.9264万元/两年
2.4 预估数量:280KG单门带锁信号磁力锁171把;280KG双门带锁信号磁力锁26把;标准型电插锁26把;无框玻璃门电插锁26把;双头静音灵性锁26把。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
(1)采购标的:拟采购灵性锁、磁力锁、电插锁等用于安有门禁系统阻挡、闭锁配套设备的出入口执行装置。
(2)采购内容:拟入围1家供应商。
(3)服务使用范围: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辖内各二级分行及支行网点营业场所。
2.5 交 货 期:在发出书面通知后15日内运抵招标人指定位置。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服务周期:有效期2年,自项目函复至2026年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窜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3.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内;
*3.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5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7为保证集采项目的公开公平,不允许行内员工直系亲属参与我行集中采购活动;
*3.8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以及产品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同时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服务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服务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原厂商与代理商不得一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1)投标人为制造商:提供声明复印件、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证明材料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及承诺函复印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及承诺函复印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4日09:00至2024年08月20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 平台使用费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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