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信创虚拟化软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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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银行信创虚拟化软件采购项目已经审批,采购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供应商。现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原银行信创虚拟化软件采购项目
2.2 磋商内容及范围:建设中原银行信创虚拟化平台,满足应用系统对基础环境的资源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2.3 项目期限:供应商入场后4个月完成平台建设。
2.4免费维保服务期:12个月。
2.5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清晰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需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或其基本开户银行(需附开户许可证明)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供应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或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3.4 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唯一授权证明书及承诺函(承诺函须承诺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支持及维保服务由原厂商提供),产品原厂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5 供应商应具有专业项目管理人员、技术团队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承诺函)。
3.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及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7 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份所投信创虚拟化软件产品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代理商或原厂商均为有效案例)以来在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生产环境部署案例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署页、项目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直接证明为上述指定银行案例的,应在承诺函中提供项目关联证明并加盖公章)。
注: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以2023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名单为准,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宁波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北京银行共20家银行。
3.8 出具承诺书,承诺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3.9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3.10 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2021年1月1日以来,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磋商资格。(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3日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19日17时00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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