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信息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全市重点场所补建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沧州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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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黄骅市信息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全市重点场所补建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二期)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公安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黄骅市信息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全市重点场所补建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二期)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黄骅市信息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全市重点场所补建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二期)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黄骅市信息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全市重点场所补建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二期)建设项目(2)建设地点:黄骅市(3)数量:1批(4)技术规格:详见供货要求(5)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6)供货时间:90日历天(7)标段划分: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2)本项目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按《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要求落实,详见招标文件行业划分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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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2 09:00至2024-08-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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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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