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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市信息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全市重点场所补建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沧州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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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骅市信息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全市重点场所补建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一期)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公安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黄骅市信息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全市重点场所补建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一期)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黄骅市信息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全市重点场所补建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一期)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黄骅市信息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全市重点场所补建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一期)建设项目(2)建设地点:黄骅市(3)建设规模:黄骅市信息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全市重点场所补建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一期)建设项目(4)数量:1批(5)技术规格:详见供货要求(6)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7)供货时间:90日历天(8)标段划分: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2)本项目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要求落实,详见招标文件行业划分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工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2 09:00至2024-08-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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