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太平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新增磁悬浮风机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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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市太平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新增磁悬浮风机安装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承德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承德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鼓风机房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将一期鼓风机房内东侧原有空气悬浮鼓风机向西侧移动,并在东侧加装1台磁悬浮鼓风机,以及相关附属工程,包括原空悬风机移动及新增设备扩大基础、原空悬风机风管拆接、新增风机风管连接、电缆连接、通讯线缆连接等施工及材料供应。
2.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运输安装以及调试全过程。
2.1.5交货地点:承德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一期。
2.2 招标范围:采购并安装磁悬浮鼓风机一台,移动原有空悬风机一台,以及相关附属工程,包括原空悬风机移动及新增设备基础、原空悬风机风管拆接、新增风机风管连接、电缆连接、通讯线缆连接等施工及材料供应。
2.3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具有售后服务能力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招标代理或评标委员会于评标时现场查询)。
3.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则制造商不能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该制造商生产产品的所有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月 7日至2024年 8 月 1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28日9时30分;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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