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铁塔陇南市分公司县区办公场所装修装饰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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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铁塔陇南市分公司县区办公场所装修装饰施工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4年中国铁塔陇南市分公司县区办公场所装修装饰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市分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1.5项目预算金额:18.5万元(含税)。
1.6标段划分:
□划分: /
■不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 家
■中选单位数量1个,中选人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预算金额:18.5万元(含税)。
2.2采购范围及内容:拟采购施工单位1家,负责县区办公场所的初步设计及装修装饰施工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在施工过程中,铁塔公司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供应商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3)供应商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属于供应商责任的,供应商负责修复和赔偿。
(4)供应商参加铁塔公司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供应商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供应商应予认可。未经铁塔公司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2.3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服务(或服务)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2.4工期要求:自接到委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竣工并交付验收。
2.5保修期:验收合格后两年。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3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换发的相应等级资质。
3.4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为A);
(2)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为B);
(3)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为C);
(4)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之一)。
其中项目负责人(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须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和2023年8月1日起任意连续三个月能体现人员姓名的由社会保障部门(或社保征收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电子件或扫描件。
3.6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7参选人须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8月1日起)同类项目业绩两个。
(1)同类业绩定义:装修装饰施工类业绩。
(2)证明材料要求: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任意一张合同结算时的发票扫描件、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每笔订单或结算单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
(3)业绩时间:单项合同(或补充协议)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各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
(4)若提供的同一份业绩中包含非同类项目业绩且金额无法明确区分的,参选人还须提供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经合同甲方认定的证明材料,该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甲方书面证明的金额为准;金额无法区分且未提供经合同甲方认定证明材料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5)所有业绩必须为参选人自有业绩,即合同主体必须为参选人自身,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服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之内、在全国或甘肃省范围内禁止参加同类项目采购活动的;
(11)不同参选人的应答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有违法转包、分包情形的。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7日00时00分至2024年8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9时30分。……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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