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发电5号炉烟气冷却器、烟气加热器改造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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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华发电 5号炉烟气冷却器、烟气加热器改造设备招标公告
嘉华发电 5号炉烟气冷却器、烟气加热器改造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嘉华发电5号炉烟气冷却器、烟气加热器改造项目,主要包括:
(1)烟气冷却器:更换为整体轧制螺旋翅片管式,材质为ND钢。
(2)烟气加热器:高温段更换为高频焊螺旋翅片管式,材质为316L。
(3)本项目涉及到的管式GGH系统辅助设备、钢结构、平台等,主要含管道、阀门、热媒水泵、热媒辅助加热器、蒸汽吹灰器等,需根据烟气冷却器、烟气加热器的改造情况进行调整,并在保证设备性能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利旧。
(4)以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基础进行后续设计、制造、供货。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设计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施工图和竣工图。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低温省煤器或管式GGH烟气冷却器的至少2个供货业绩(包含整套系统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合同金额等内容的关键页面,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8月05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09日 17时00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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