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临清纸业分公司酒精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临清纸业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临清纸业分公司。
2.(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临清纸业分公司酒精采购项目。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JLC
5.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按照招标人订单要求的时间供货,正常情况下接到订单7日内、紧急情况下3-5日内交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6.实施地点:山东省临清市东关街286号招标人所在地酒精库。
7.项目主要内容:酒精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预计采购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元/吨,含税) 小计(元,含税)
1 食用酒精 特级,纯度≥96% 295.45吨 7750.00元/吨 2289737.50元
2 无水酒精 纯度≥99.9% 10.00吨 10950.00元/吨 109500.00元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元,含税):2399237.50元
注:①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或总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②以上预计采购数量仅用于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投标人投标报价测算等参考使用,不作为结算或承诺采购数量的依据,采购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③招标人有可能因经营需要调整减少相应材料的采购量,中标人在采购订单外备货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④投标人如选择投标本项目,则须投标本项目所有产品,任何对部分产品选择性投标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⑤投标报价须含货物的价格、仓储、运输、保险、装卸、验收、售后、原辅材料、包装、税费、管理费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批准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近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5.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1年8月1日起至今”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日零时起至2024年8月8日24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对未在获取时间内向招标公告指定邮箱发送报名邮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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