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桥镇G15高速黄沙港河北岸固废填埋案件危废鉴别、环境损害评估、应急处置方案等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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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0万元
采购需求:
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对兴桥镇 G15 高速黄沙港河北岸固废填埋案件危废鉴别、环境损害评估(含固废清挖效果评估)、应急处置方案等相关工作项目进行采购。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场地鉴别、调查工作方案编制,10个工作日内完成场地样品采集与检测,15个工作日内完成填埋的固废危险特性鉴别报告、场地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和应急处置方案编制,30个工作日内完成应急处置方案专家评审,送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在服务期内中标服务单位应按时按质完成招标人提出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任务并提交相应成果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需具有经省级及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危险废物鉴定,**物质鉴定,污染物物理化学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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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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