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白沙通用航空机场-助航灯光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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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南白沙通用航空机场-助航灯光工程(二次)
2.2招标编号:/
2.3 建设地点: (登录后查看)
2.4 项目概况:海南白沙通用航空机场-助航灯光工程(二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招标范围:海南白沙通用航空机场-助航灯光工程(二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2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民航机场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项目经理应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
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截图彩色打印件。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②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任意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但凡在黑名单上的企业,处罚期内不能投标。
3.5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6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
4.投标登记(本次不作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30日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08月06日17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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