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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视频监控系统配件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晋城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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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内容:

标段

配件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匹配主机型号

备注

001

矿用本安型云台除尘摄像仪

KBA12(YC)

100

详见技术要求

 

矿用本安型网络交换机

KJJ12

16

详见技术要求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

KDW660/12B(A)

116

详见技术要求

 

视频存储服务器

DH-EVS7148S

5

详见技术要求

 

企业级硬盘

8T

240

详见技术要求

 

2.3 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3.3.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矿用本安型云台除尘摄像仪、矿用本安型网络交换机、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以上产品制造商均需提供MA国家煤矿安全标志使用证、防爆合格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证书)、检验报告。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所投货物中任意一项配件的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发票。

注:注: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代理商提供授权单位的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即投标人业绩)。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7-30 18:00至2024-8-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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