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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财政信息中心安全测试与安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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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项目名称:长春市财政信息中心安全测试与安全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49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49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长春市财政信息中心安全测试与安全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①对本单位现有业务系统进行全面的安全性检查,并通过渗透性测试的方式对系统中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隐患进行排查;②完成2024年度各单位组织的网络安全攻防演习期间的职守工作;③完成2024年度重要时期及年底财政决算安全保障服务工作。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1日  至 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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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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