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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莲塘沙涌工业片区高低压电缆及公用电房迁改(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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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禅城区莲塘沙涌工业片区高低压电缆及公用电房迁改(一期)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村莲丰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莲塘沙涌工业片区。

  2.2项目建设规模:包括拆除及安装10KV线路部分、0.4KV线路部分、电缆分支箱及开关站及自动化光纤通讯。

  2.3计划工期:为60个日历天,从合同生效日期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竣工时间以招标人和监理人竣工验收合格确认为准。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从延误的第1天起,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伍仟元/天的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最高为合同价的10%。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内容、规模:包括拆除及安装10KV线路部分、0.4KV线路部分、电缆分支箱及开关站及自动化光纤通讯,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2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即预算价)为3791367.28元,最高投标限价为3502501.20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送电、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 委员会)或其下属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 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 证)》。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7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8月15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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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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