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40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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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40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40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已由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李家窑煤业字[2024]105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费用,采购人为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按照《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以及现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要求,根据矿井的生产现状,完成矿井资源储量、服务年限、提升、运输、排水、供电、采掘、通风等系统4.00Mt/a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并编制《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报告》,配合矿井完成生产能力核增项目的现场核查和备案工作
2.2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编制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07-26 17:30至2024-07-29 17:30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8-5 09:00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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