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宁正矿区九龙川煤矿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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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甘肃宁正矿区九龙川煤矿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
2.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宁县
3.项目概况:为推进黄陇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保障煤炭稳定供应,优化煤炭产业结构,经国家发改委《关于甘肃宁正矿区九龙川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23〕1541号)批复,同意建设甘肃宁正矿区九龙川煤矿项目,建设单位为甘肃能源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建设规模800万吨/年,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项目投资估算165.74亿元,全井田服务年限61a。项目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宁镇,交通便利。矿井建设工程范围包括矿井达产时所有井下巷道及设备安装工程,地面工业场地范围内行政、公共建筑和包括选煤厂在内的工业建、构筑物,以及相应的设备安装工程。
4.招标控制价:26万元。
5.招标范围:甘肃宁正矿区九龙川煤矿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及后续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采购人要求,对项目节能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对策和措施,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编制符合深度要求的节能评估报告。并负责组织专家评审会,确保通过评审,获取主管部门的批复)。
6.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报告书编制并按项目获批权限要求取得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批准手续)。
7.质量要求: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编制符合深度要求的节能评估报告,并负责组织专家评审会,确保通过评审,获取主管部门的批复等。
8.付款约定:合同签订后,提交报告终稿并通过专家评审会后支付50%,报告通过审查并取得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后支付50%。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节能评估报告编制的能力。
2.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其它工作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3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不少于2个(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26日18时00分至2024年7月31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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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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