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百广场监控室、配电室移位及一层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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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百广场监控室、配电室移位及一层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被公司批准,招标人为 石家庄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百广场2018年改造以来,经长期使用,卖场部分设施陈旧,影响卖场购物环境及顾客购物体验,结合经营需求,计划对配电室、监控室、夹层办公室及一层进行装修改造
2.2 项目建设地: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139号
2.3 招标范围: 新百广场监控室、配电室及一层等改造
2.4 工期要求: 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
2.6 质保期要求: 2年
2.7 最高限价: 130.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如投标人不符合以下资格要求,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以开标时间计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良好,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其他情形: 无 。
3.2 投标人需符合以下全部要求:
(1)资质要求: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无
(3)业绩要求: 无
(4)信誉要求: 无
(5)人员要求: 无
(6)其他要求: 无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 日 16 时00 分。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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