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污水处理厂一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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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污水处理厂一期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旺发改〔2024〕6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旺苍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旺苍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旺发改〔2024〕63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旺苍县嘉川镇。
2.2 建设规模:新建处理规模2万立方米/天污水处理厂一座,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应急处置、监测监控等附属设施。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察(本项目全部勘察内容);设计(新建处理规模500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厂一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及其他相关和后续服务内容全部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勘察设计分为1个标段。
2.6 投资估算: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8500万元,投资估算费用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勘察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房建或市政工程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3)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4)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等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5日0时00分至2024年8月14日09时30分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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