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2024年疏附县民族乐器村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12124061300385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附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援疆资金,招标人为疏附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附县 2.项目规模: 持续打造吾库萨克镇文旅小镇,完善乐器村景区基础设施,对景区周边村落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内容为厂房改造面积约1800平方米;书吧打造,面积约300平方米;对三条巷道的外立面进行提升,民房进行提升改造,景区相关改进建设以及完善附属配套。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2124061300385001001 标段(包)名称: 2024年疏附县民族乐器村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持续打造吾库萨克镇文旅小镇,完善乐器村景区基础设施,对景区周边村落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内容为厂房改造面积约1800平方米;书吧打造,面积约300平方米;对三条巷道的外立面进行提升,民房进行提升改造,景区相关改进建设以及完善附属配套。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或【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2日到 2024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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