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数字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稽核分析系统建设及运算服务采购项目存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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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数字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稽核分析系统建设及运算服务采购项目存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四川数字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计量支付(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能稽核分析系统建设及运算服务采购项目存储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四川数字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稽核分析系统建设及运算服务采购项目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概况:此项目为四川省数据稽核分析应用系统项目提供资源服务,该系统具备异常数据筛查,证据链输出、图片采集等功能,同时具有稽核成果等统计型数据的展示功能,还可将现有的稽核分析系统分析出的异常数据图片、结构化数据和路段上的门架、收费站的疑似逃费行为图片进行统一存储,使得数据更为集中,便于本系统的功能完成。 2.3 招标范围:四川数字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稽核分析系统建设及运算服务采购项目存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内容还包括设备产品安装调试所需的配件辅材,检验、运输、装卸、转运和设备的报验、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和技术支持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交货地: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日期)。 2.6 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后【3】年。 2.7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信誉要求:近三年投标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3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存储设备销售业绩(指合同中至少包含存储设备金额合计大于等于100万元)。 3.4本次接受联合体参加。含联合体牵头人在内,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4.1 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至少有一家为生产制造商。(即拥有自主品牌、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产品所有权人、创造商等渠道的源头商,非分销渠道商或代理商)。 3.4.2 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4.3 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递交投标文件、中标后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3.4.4 牵头人和成员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第3.1、3.2项要求。 3.4.5 牵头人和成员方合并满足资格条件第3.3项业绩要求。 3.5不接受代理商单独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为:自2024年7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24日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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