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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24综合办公楼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 银川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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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24综合办公楼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解决网络风险的入侵检测能力,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为综合办公楼网络安全防护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第一名:100%

□  /   家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59.5万元,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高性能防火墙1台,智慧防火墙4台,网络安全准入1台,上网行为管理1台,以及其他网络安全保障服务,满足全区办公网络安全防护加固需要。

2.2项目预估规模:59.5万元(含税)。

2.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及开通调试上线。

2.4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含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 

2.6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参选人须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清晰有效法人证书。

3.2发票要求: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承担本次项目的能力,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至少1例同类项目业绩 ,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甲乙双方盖章)等;

注2:如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

注3:如为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金额或结算单金额或发票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以订单或结算单金额为准;

注4:一份框架协议下的多份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以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3.4代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参选人须提供制造商声明;

3.5产品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安全产品(智慧防火墙、智慧防火墙、网络安全准入系统、上网行为管理系统)须提供有效期内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或由具备资格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认证合格证书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产品检测证书(具备资格的认证检测机构是指《国家认监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公安部或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发布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第一批)的公告》中认证检测范围包含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机构)。

3.6 控股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7自然人股东: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8高级管理人员: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9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或宁夏铁塔列入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或宁夏铁塔列入省分公司同类产品“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3.10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11其它要求: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7月18日19时00分至2024年7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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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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