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粮食综合产业园项目检化验设备采购安装专业分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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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纳雍县粮食综合产业园项目检化验设备采购安装专业分包工程
2.项目编号:GZD
3.项目联系人: (登录后查看)
4.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需求(招标范围):纳雍县粮食综合产业园项目检化验设备采购安装专业分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纳雍县粮食综合产业园项目检化验设备采购安装专业分包工程清单及清单控制价表》所列全部内容及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交付采购方使用所需完成的一切采购标的物内容。具体详见《附件2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8.采购数量:一批
9.采购总价预算:¥898800.00元,其中预算单价详见采购人提供的《纳雍县粮食综合产业园项目检化验设备采购安装专业分包工程清单及清单控制价表》每项清单控制单价。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暂定金额,具体总金额根据实际供货量*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投标总价最高限价:¥898800.00元,其中最高限价单价详见采购人提供的《纳雍县粮食综合产业园项目检化验设备采购安装专业分包工程清单及清单控制价表》每项清单控制单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总额为暂定金额,具体总金额根据实际供货量*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本次报价采用《纳雍县粮食综合产业园项目检化验设备采购安装专业分包工程清单及清单控制价表》各项控制单价整体下浮方式,下浮率<0 为无效报价,将丧失投标资格。
10.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地方专项债及企业自筹;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且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
12.其他事项(现场踏勘等):无。
二、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的合并报表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视为无效,还要提供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证;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人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税款所属期及社会保障资金所属期分别为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特殊资格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信息:
(1)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每日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四、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7月30日09:30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7月30日09: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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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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