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渣油制氢装置、催化裂化装置、2#芳烃联合装置、物流仓储项目部化工罐区2#岛汽车装卸设施暖通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聊城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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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名称: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渣油制氢装置、催化裂化装置、2#芳烃联合装置、物流仓储项目部化工罐区2#岛汽车装卸设施暖通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个包,包括13万标立/时渣油制氢装置压滤单元压滤厂房暖通设备采购(29台套)、炼油项目部30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机柜间增设空调(2台套)、2#芳烃联合装置暖通设备(79台套)、化工罐区2#岛汽车装卸设施新增卫生间空调和通风系统设备(6台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的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含4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前注册的为准;以外币注册的,以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现汇卖出价进行核算)。
2.2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所在集团公司所属的销售子公司,制造商与制造商所在集团公司所属的销售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个包的投标。
2.3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个及以上的暖通设备销售及运行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供货范围表中至少包含合同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总金额等信息);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2.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5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2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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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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