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4年5G+AI电站智能运维平台三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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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4年5G+AI电站智能运维平台三期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拟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4年5G+AI电站智能运维平台三期项目所需的设备和服务。
1.2 招标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4年5G+AI电站智能运维平台三期项目,主要内容:电站智能运维平台服务。本项目招标预估金额为4452178.58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服务部分3711311.32元人民币(不含税),设备部分740867.26元人民币(不含税)。本次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类别 |
预估金额(不含税) |
主要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CP01720系统集成服务 |
智能运维平台 |
服务部分 |
3711311.32元人民币(不含税)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平台的安装更换和调试服务等 |
2 |
设备部分 |
740867.26元人民币(不含税)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监视终端、采集工控机、运维平台备件等 |
(登录后查看)
1.3 实施地点:镇江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4 供货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
1.5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3年。
1.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1.7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452178.58元人民币(不含税),服务部分最高限价为3711311.32元人民币(不含税),设备部分最高限价为740867.26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任意一项投标报价(不含税)高于对应部分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须同时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函。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本项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5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记录中。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公司或企业(国有控股除外)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含县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或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投标人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惩戒期内的;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7月23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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