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LNG船建造能力条件保障项目水生生态补偿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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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 LNG 船建造能力条件保障项目水生生态补偿项目的招标人为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登录后查看)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型 LNG 船建造能力条件保障项目新建码头位于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河口区南侧实验区,项目建设和运营对保护区存在潜在影响,根据国家渔业和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等相关要求,结合工程区域自然地理和水文条件以及拟放流物种的生态特性,拟对该区域进行生态补偿。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态补偿方案编制、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及效果评估,水生生态监测和长江刀鲚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物种资源量变化趋势和机制专题研究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2.3实施地点: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长兴江南大道988号
2.4 服务期限:
1)2024年8月,完成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编制。
2)项目生态补偿共实施2批次增殖放流,放流时间为2024年10月底前,增殖放流前期开展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宣传,放流后完成增殖放流总结报告。
3)2024年11月底前,完成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评估。
4)2025年12月,完成水生生态环境监测和项目主要保护物种资源量变化趋势和机制研究成果并总结结题及验收。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定证书)。
3.3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项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及效果评估项目业绩(业绩均须附合同必要部分的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单位、签订日期、主要内容等;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其他要求:
①未被列入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失信名单;
②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7月15日到2024年7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5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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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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