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吨包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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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吨包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吨包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ABS等深加工装置。
2.2 招标范围: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硫磺回收联合装置/聚烯烃包装及仓储/UHMWPE装置吨包袋,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制造、性能指标、包装、版面印刷、运输、检验、验收、使用及售后服务等事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标段一:硫磺回收联合装置吨包袋
标段二:聚烯烃包装及仓储吨包袋
标段三:UHMWPE装置吨包袋
2.3 到货时间:首批交货时间2024年8月15日,根据招标人工程建设和生产实际需要,产品采取分批交货,具体发货数量、发货时间、发货批次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10天内交货。如部分或全部产品需要延迟交货,由投标人免费保存。
2.4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5 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3.投标人资格要求(标段一、二、三)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含2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为准);
3.2投标人须为制造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及中间商投标,且在人员、机具和资金方面均具备为同等规模企业供货的能力;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单一年度销售量≥50000条(三个标段销售数量相加量)的相同产品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相关信息页、签字盖章页及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3.6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小批量(≤50条)供货的要求,并提供供货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不限);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品牌不接受中间商、代理商投标,进口品牌不接受代理商再次授权下级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7月12日起至2024年7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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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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