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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卷烟厂2024年物流科《态势感知视域下的物流智能终端研究与开发》科技项目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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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卷烟厂2024年物流科《态势感知视域下的物流智能终端研究与开发》科技项目配套设备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昆明卷烟厂2024年物流科《态势感知视域下的物流智能终端研究与开发》科技项目配套设备。

2.2 项目资金:企业自筹。

2.3招标范围:购置2台流量处理单元试验机(流量处理单元定制),购置1台数据整合与共享单元试验机(数据整合与共享单元定制),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4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2.5服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设备供货;到货验收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设备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

2.6项目地点:昆明卷烟厂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

(1)投标/响应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响应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当天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响应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等网站、软件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5)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

(6)提供《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7 月 11 日至2024年 7 月 17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 时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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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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