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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改扩建项目临时设施工程总承包三次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 黄山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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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比选条件

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改扩建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改扩建项目临时设施工程总承包(第三次)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 建设地点: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渝北区双龙湖街道方家山居委十六社);

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约48个集装箱的采购运输、安装及装修,现场部分混凝土拆除,隔油池,生化池的修建等工作,集装箱面积约为800㎡。对4000㎡已拆除混凝土地面进行平整(包括场地找平、土方平基、碾压夯填达到可直接在上部硬化标准),并对其中3200㎡场地进行10cm厚C30混凝土硬化。

3. 合同估算金额(含税):约165万元。

4.比选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总承包、缺陷整改、竣工验收,直至满足比选人要求并交付使用,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具体范围如下: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临时设施施工图设计和涉及的专项设计。设计成果必须经过比选人和按规定审定后方可实施,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

(2)专业设备部分:包括临时设施所需的厨房、卫生间、办公室使用所需专业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若有),直至整体移交、设备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工作。

(3)建安部分:包括集装箱的修缮、新购,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若有),直至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工作。

(4)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管控和负责,完成本工程相关手续办理以及协调配合及必要的检查、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比选人要求并交付比选人接收使用。

5. 工期要求:总工期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40日历天。

6.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三、竞选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竞选人自行提供诚信声明):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竞选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

2.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人同时具备下列(1)、(2)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下列任一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丁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 本次比选要求业绩条件:

4.1业绩时间要求: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指2021年1月1日起至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

4.2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

(2)具有1个设计业绩、1个施工业绩。

竞选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4.3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工程造价(设计业绩对应为工程投资额):单项合同120万元及以上。

4.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提供施工业绩的:竞选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竞选人须在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提供人出具情况说明或证文书代替)、合同协议和工程竣工验收材料。

提供设计业绩的:竞选人须在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人出具情况说明或证文书代替)、合同协议和施工图审查材料。

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

(1)竞选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已取消施工图审查的地区,若业绩完成时间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实施之后的,应提供业绩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和证明设计合格的业主证明,设计业绩的时间以业主证明中显示的设计合格时间为准。

(3)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注: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

5.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内容。

6.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竞选。

四、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有意参与竞选的单位,请于2024 年 7月 10日至 2024 年7月14日止,每天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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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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