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研发作战能力提升项目造型室、试制中心等零星装饰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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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名称:技术中心研发作战能力提升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5 招标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 项目业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研发作战能力提升项目造型室、试制中心等零星装饰及安装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JG20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为二次装修及零星安装工程,造型中心一层1061m2,二层463m2,试制车间66m2。
2.7 合同估算价:2901092.65元
2.8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研发作战能力提升项目造型室、试制中心等零星装饰及安装工程,项目现场位于技术中心园区内,对原有造型中心、试制中心、就餐中心、厂区增设人行闸机及雨篷等对原有建筑室内内部装饰装修及厂区零星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含:对造型室门厅改造、造型室一层、二层会议区、CAS评审室、楼梯道、走道、开放式办公区、休闲区、茶歇及打印区、卫生间、固定式家具等进行装饰改造;对试制车间的两个卫生间提升改造;研发就餐中新二层过道加装多联机空调;技术中心厂区增设雨篷及门禁设备安装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质量标准:合格
2.11 其他:/
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4.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投标人确保中标后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按招标人要求常驻现场履行项目经理职责。无重大原因且未经招标人批准,从投标文件递交至竣工移交,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变更(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
4.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包含于工程总承包项目内的,除提供总承包合同外,还须提供装修装饰部分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4.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4.1.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若2023年度财务报告未出的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1.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3 其他要求:/
4.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31日1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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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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