滏阳河衡水市区段(侯庄闸-南外环)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滏阳河衡水市区段(侯庄闸-南外环)河道治理工程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滏阳河衡水市区段(侯庄闸-南外环)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冀发改农经〔2023〕138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水利局引调水工程运行管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市水利局引调水工程运行管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滏阳河衡水市区段(侯庄闸-南外环)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招标。 2.1.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1.3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堤防加高加固16.8公里、河槽治理8.8公里、拆除重建张庄排涝泵站、新建桥梁2座、修建堤顶防汛道路16.8公里等。 2.1.4建设地点:衡水市区域内。 2.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以及缺陷责任期满。
2.2招标范围:滏阳河衡水市区段(侯庄闸-南外环)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包含但不限于在委托人授权下代表委托人对工程项目进行计划、组织、监督、控制、协调等全过程管理及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概况及发包人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水利设计、水利监理其中一项或多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承担过大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职责的单位(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以上项目前期咨询单位、工程设计单位等项目相关单位均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其他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7人。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10 00:00 至 2024-07-1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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