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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津清算审计事务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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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ZO24070074,绥津清算审计事务所招标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
(元)
备注
1 绥津清算审计事务所招标 审计工作及审计报告应于合同签订并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后一个月内完成 完成审计工作并交付报告后2个月内付清,现汇支付 50,000.00 0.00 含税6%
 
     项目概况: 根据包钢集团公司企业压减计划,依据股东(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决议,天津绥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注销工作,现需选聘会计事务所对天津绥津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清算审计报告。现由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聘用一家会计事务所对天津绥津公司进行清算审计出具清算审计报告。对天津绥津审计的时间范围是自绥津成立即2017年1月起至注销之日,清算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应包含税务局、工商局注销时要求的内容。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绥津清算审计事务所招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扫描件)
(2)团队成员要求:项目总负责人,是指负责本审计项目的总负责人,应为供应商的合伙人,具有CPA(注册会计师)资格(即获得CPA证书)和5年以上的审计经验(即获得CPA证书时间5年以上),应是本审计项目审计报告的签字人。现场总负责人,是指负责本审计项目现场管理的总负责人,具有CPA(注册会计师)资格(即获得CPA证书)和3年以上的审计经验(即获得CPA证书时间3年以上)。(提供证书扫描件)
(3)信誉要求(时间要求:近三年内,以2021年6月1日起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期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站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审计、企业注销、股权转让类审计业绩各一项。需提供审计业务约定书关键页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7/13 24: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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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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