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安置房(石榴园、凤仪园、蔷薇园)电梯维护保养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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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7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35300元/年
采购需求:
滨江托管安置房石榴园、凤仪园、蔷薇园共有电梯85台,为确保三个小区电梯正常使用,现对以上小区电梯维护保养进行招标,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总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若供应商能够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考核标准,采购人可以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考核标准,采购人不再与供应商签下一年度合同,采购人将重新采购;若遇上级政府政策调整等因素,要求终止第三方服务的,采购人与供应商予以合同解除。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类型: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施工类别:安装改造维修)级别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梯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并提供与投标申请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近三个月内(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登录后查看)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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