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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氟化稀土和氟化氢铵、钍放射性元素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包头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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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O2407007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工程设计项目氟盐车间氟化稀土和氟化氢铵、渣库中的放射性元素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提出安全技术的对策、措施和建议,负责评审所需各类安全材料的收集,给出项目安全评价结论,顺利通过专家组的评审。
2.项目概况
     ZO24070072,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氟化稀土和氟化氢铵、钍放射性元素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
(元)
备注
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氟化稀土和氟化氢铵、钍放射性元素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评价工作。 评审合格后,出具正式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组织专家评审,取得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付清所有费用。注:付款形式为银行转账。 100,000.00 1,000.0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氟化稀土和氟化氢铵、钍放射性元素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行业甲级资质。 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10万元(含)及以上的安全设施设计业绩至少2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发票扫描件,以及对应安全预评价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7/10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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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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