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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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湛江分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湛江分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采用驻场式清分整点模式,即招标人在分行本部提供场地、设备、出纳耗材等,服务供应商提供清分整点人力,服务供应商对招标人包括全辖附行式及离行式自助设备的集中供钞、全辖ATM机回笼现金的集中清分整点、全辖网点上缴流通券及残损券的集中清分整点、代理企业款箱现金清分整点、网点柜面个人客户现金封包收款的现金清分整点、按照招标人要求做好款项款箱以及其他物品的交接登记工作、在现金清分整点过程中做好反假货币工作。招标人对服务供应商支付服务费。
2.3项目性质:服务。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项目预算:预估金额为3年2436000.00元。
2.6★投标报价:最高限价2436000.00元。
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由投标人严格按照《附件一、分项报价表》报单价。投标人报价的总价仅作为价格得分计算的依据,最终结算金额按中标单位的报价单价与实际完成的业务量据实结算。须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加盖公章。
2.7服务期限:本次项目采购的供应商服务期为3年。
2.8实施地点:(登录后查看)
2.9中标单位数量:本项目拟选取1家服务商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本项目允许省级及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上一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近一年(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纳税税收的证明。2、提供近一年(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提供在近三年(2021年6月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方式:进“http://wenshu.court.gov.cn”首页→在输入框中输入当事人(单位名称)→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按纽(向下的三角形)”,其中案件类型选“刑事案件”,文件类型为“判决书”,案由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单位行贿”→点击“搜索”并截图。(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4提供承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事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加盖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股东关系构成表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股东信息的相关备案情况打印件或工商部门相关的证明文件,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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