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食堂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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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秦皇岛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食堂业务外包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如下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食堂业务外包服务(以下称“本项目”)
二、招标编号:GJGS-2024-15
三、招标人:秦皇岛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四、服务范围:食堂业务外包服务,为招标人及其下属企业提供餐饮及配送服务。其中,服务和配送地点分别是:招标人公司、子公司(金叶公司)及50亩地厂区食堂,合计用餐人数约960人。本项目招标中选1家供应商,中标有效期3年。每年具体采购额度应不超过招标人董事会批复的预算金额和招标中标总价。
五、采购数量:用餐人数约960人,拦标总价为2700000元/年。
六、服务期限:3年,自2024年8月11至2027年8月10日止。
七、服务地点:秦皇岛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道67号)院内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及专业服务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之间不得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存在控股、直接或间接管理关系的情形;在投标报名前三年内,投标人及其分支机构实际住址或登记住址相同,或者实际电话号码或登记电话号码相同,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络人或项目负责人、业务经办人相同或存在亲属关系等情形;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且无法证明其独立性的情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不存在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认定存在行贿行为,且未在招标人或者行业认定的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
(9)本项目不接受被招标人及其上级公司列入烟草行业行贿供应商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
(10)本项目不接受在招标过程中提供的投标资料弄虚作假、串通报价、围标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九、报名时间: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1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十、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1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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