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便携式高光谱文物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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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大学便携式高光谱文物分析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便携式高光谱文物分析仪,1台。
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8个月原厂质保。
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到货并安装完毕。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沪财发〔2022〕1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1〕9号)等(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得转包;(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完整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时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4日 至 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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