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谈公告]净化空调空气过滤器更换项目院内商谈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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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申请部门 |
净化空调空气过滤器更换 (清单见附件) |
物资采购处 |
二、报名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合格报名单位如对参数有疑议,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逾期恕不接受。
三、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10日17时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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