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安水力发电厂大坝4至7号和14至15号闸门更新改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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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HDTDZ035/18-QT-007)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安水力发电厂大坝4至7号和14至15号闸门更新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安水力发电厂,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 2.2 项目规模:华安水电厂大坝 4-7号、14-15号闸门更新改造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坝4至7号和14至15号闸门更新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大型钢制闸门(高度大于7米,宽度大于5米)的改造或供货业绩,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内容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或首页、项目承接范围、承接内容、服务期限、合同价格、签字盖章页等,不含作为分包单位开展的服务业绩);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7-02 15:00到2024-07-09 17:00。 4.2 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7-23 09:30。…… |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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