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联通双鸭山市分公司饶河县政府办智能会议系统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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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联通双鸭山市分公司饶河县政府办智能会议系统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
1.2项目情况:为提高工作效率,饶河县政府办与我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委托我公司进行智慧会议系统软件开发服务。
1.3采购内容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智慧会议软件开发 |
详见技术标准 |
套 |
1 |
1.4预算额度(不含税):7万元
1.5服务期限要求:签订合同后12个月
1.6完成时限要求: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系统开发服务。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人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63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 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应答;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5.1、满足应答须知及应答文件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5.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5.3、应答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5.4、要求供应商能够提供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的7*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提供承诺函加盖应答单位公章)
2.5.5、付款条款:(1)签订合同付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格的100%。至少需提供:与付款金额相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知书、结算单、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未关联合同报账需提供)等;
2.5.6、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根据项目情况调整):安装调测费、保险费、售后服务、伴随服务费等。
三、 采购文件获取
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3日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09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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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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